2016年4月26日至27日,由省人社厅抽调的专家组成考核评估组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考核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夏云工业园“黔中创客小镇”、平坝创业城、西秀区欢喜岭创业孵化园、西秀区塔西社区、安顺市大数据中心、蚂蚁众创空间、普定县秀水村等地,并在普定县组织召开安顺创建工作评估现场会,查阅各县区创建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各县(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符合相关要求,达到省级考核验收为标准,省人社厅于5月19日印发《关于认定安顺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67号)文件,认定安顺为继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之后的全省第五家“省级创业型城市”。 我市2012年启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纳入市政府工作督查,与其他重要经济社会指标同部署、同考核,先后出台了《安顺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安市办发〔2012〕17号)、《安顺市关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13〕55号)两个纲领性文件,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人社、发改等43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建工作,并在人社局设立创建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职能作用,积极引领创建。市人社局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及省人社厅下发的年度工作意见和要求,坚持以“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为抓手,制定计划,创新举措,着力推动创业意识培训、能力提升、平台建设、人才支撑、项目推广、政策落实、绩效考评等工作。我市在创建过程中全面落实了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创业就业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创建目标基本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促进经济社会提速发展,圆满完成创建各项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思路和方法,将促进创业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在巩固现有促进创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改进完善、发展提高,提升创建各项工作水平,形成全社会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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