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属于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行政经费来源于市级财政;业务经费来源于市级、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证金、工会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购置费、差旅费等。 二、收入来源情况 2014年全年总收入224.5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01.68万元,所占比重89.81%,用于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社养保、残保金、工会等费用;市级项目资金19万元,所占比重10.19%,主要用就业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劳动力工作、小贷中心工作以及协助富士康招工专项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全年总支出22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8万元,所占比重91.56%,用于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18.58万元,所占比重8.44%,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招聘会、旅差费以及协助富士康招工专项工作经费等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共计发生7.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产生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产生2.68万元,所占比重36.17%,主要用于加油费用、车辆保险、维修费、过路费、车辆维护费等;公务接待费产生4.73万元,所占比重63.83%,主要用于就餐接待等各类接待支出。 安顺市就业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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