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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7-03-27 09:30:48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字体:[ ]

凡在安顺考区参加2015、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科成绩均不低于70的考生,请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审核人员需提供材料:

1、《考试报名表》(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两张,所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内容相符,如有不符将不能办理资格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6、所有提交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二、审核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2日(工作日内)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审核地址:

安顺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安顺市政府大院综合大楼301室)

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影响合格证书领取及以后资格考试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1-33281804

注:未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考生需到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领取空白报名表并经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进行审核。

                                                                          安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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